交屋時應注意事項 |
| 買方支付尾款後,賣方即應與買方進行房屋點交,點交之內容應與不動 產買賣契約書中所載相 |
| 同,點交方式最好是現場點交以避免事後的糾紛產生。有關交屋流 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 |
| ◎ 交屋流程 |
| | 承辦地政士至地政機關領取過戶完成之新權狀,並聯繫雙方交屋、 交尾款時間。 |
| | 買方需備妥尾款、代書款 ( 之前預繳者多退少補 ) 及相關地政規費 |
| | 現場完成點交 |
| | 取回產權變更後之權狀 |
| | 取回保證本票 |
| | 取回標的物鑰匙、遙控器及住戶規約 |
| ◎ 注意事項 |
| | 最好是買賣雙方一同現場點交,買方需再詳細檢視屋況、核對附贈設備項目及其他約定的 |
| | 物品是否有瑕疵或短少現象。 |
| | 請地政士結算地價稅、房屋稅、水電費、瓦斯費及管理費等費用。 |
| | 買方於交付尾款時應取回保證之商業本票並作廢。 |
| | 買方應於交屋後即將門鎖更換以避免糾紛。 |
| ◎ 買方給付尾款的二種方式: |
| 給付方式 | 狀 況 | 注 意 事 項 | 1. 現 金 |
| 注意點清款項並於合約書上註明 | 2. 銀行貸款 | 賣方無貸款時 | | 由承辦地政士於產權過戶後辦妥銀行 貸款抵 |
| 押權設定後,約同買賣方辦理交屋手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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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時定點至買方承貸銀行辦理撥款業務,並至標 |
| 的物現場完成房屋點交手續 |
| 賣方有貸款時 | | 由承辦地政士於產權過戶後辦妥銀貸款抵押權 |
| 設定後,約由買方銀行進行代償作業 ( 清償之 |
| 金額視為尾款之部分 ) ,取得清償證明後辦理 |
| 賣方原抵押權塗銷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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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承辦地政士於完成抵押權塗銷登記後通知買賣 |
| 雙方交屋時間、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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